公 告
各纳税人:
因税务机构改革的需要,从2009年11月1日起我市台城地区属国税部门主管的纳税人的日常税务管理分别由我局税源管理一股及税源管理三股负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源管理一股与税源管理三股的税源管理区域原则上以我市通济河为界,通济河以北由税源管理一股负责管理,通济河以南由税源管理三股负责管理。具体管理的社区如下:
税源管理一股:三社、沙坑、北坑、河北、板岗、东坑、桥湖、苍下、南坑、石花、安步、南塘、环南、东云、园田、富城、长岭、大亨;
税源管理三股:淡村、罗洞、朱洞、圆山、岭背、平岗、水南、白水、桂水、泡步、新桥、合新、筋坑、礼边、上朗、横湖、缠溪、香雁湖。
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所在地的税源管理股负责管理。
三、在通济河河中作业的纳税人(如沙场等),以其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属的税源管理股负责管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5507098(征收管理股)
5532279(税源管理一股)
5501633(税源管理三股)
台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