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上线后
三方协议书签订操作工作指引
一、三方协议书的签订
1.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把甲方内容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后提交税务机关;
2.税务机关核对《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后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台山市国家税务局业务专用章印鉴后交纳税人提交开户银行;税务机关注意核对CTAIS中的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法人代表等与协议书的内容是否一致;
3.开户银行对协议书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名称、清算银行行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书上分别签章,并将纳税人信息录入到内部业务系统,留存一份,同时将另外二份退回纳税人;
4、纳税人将另外两份三方协议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银行补充资料录入CTAIS,并发起验证,待验证通过后;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书。
二、纳税人需要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缴税账户的存折;
3、存折持有人的身份证(个体户提供);
4、银行开户许可证(新办企业提供);
三、三方协议书的取消
流程同三方协议的签订一样,不同的是领取填写《取消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四、申请办理电话报税或网上申报纳税户的操作
(一)电话申报。需办理电话申报的纳税人,在签订三方协议书同时或之后提交《电话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三份给税局。税局前台工作人员凭审批后的《电话申报纳税协议书》在【电话申报后台管理系统】→开通电话申报功能→告知纳税人在申报期可使用电话进行网银实时扣税。
(二)网上办税。
需办理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在签订三方协议书同时或之后提交《网上办税申请表》一式三份给税局。税局前台工作人员凭审批同意的《网上办税申请表》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门户管理系统】→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告知纳税人在申报期可通过网络进行网银实时扣税。
五、ctais2.0征管系统的实务操作。
(一)进入【税务登记维护】→【纳税人存款帐号报告表】功能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作相应银行信息维护保存,请注意一定要核对账号,并确认此账号为扣税账号。
(二)进入【税务登记维护】→【银税协议维护】功能模块,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录入相关“三方协议书号”、“缴款单位名称”、“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资料,新开户的选择新开户,变更的选择变更账户。在缴税账户栏勾选“银税联网帐号”后保存。